为进一步规范监(检)测行为,推动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水平,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盲样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分局监(检)测机构管理情况、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质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重点对8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书监(检)测机构、6家重点排污单位、10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采用盲样考核的方式进行了考核。检查过程中,邀请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名工程师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组严格按照《武威市2020年社会环境监(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评分表》进行客观公正评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监(检)测行为不规范、检测方案不合理、检测方法不正确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环境监(检)机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检测工作。
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环境监(检)机构管理和环境监测行为,提高了环境监(检)测数据质量,并督促生态环境监(检)机构严格遵守《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2016〕114号)、《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 - 2017)等有关规定,坚决防止监(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确保环境监(检)测数据“真、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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