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勤县东顺化工有限公司120000立方米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民勤县东顺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
建设单位:民勤县东顺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815万元,其中一期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置武威市民勤县,场址坐标为东经104 °7′20"~104°7'24",北纬 39°7'41"~39°7'52",距离武威市约 186km;
处置场类型: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场、II类场设计,公司实际一期工程全部按照II类场设计;
填埋容积:环评要求设计有效库容为110000m3,总库容为120000m3。其中Ⅰ类一般固废填埋场总库容77000m3[一期51333m3(8年)、二期25667m3(4年)],Ⅱ类一般固废填埋场总库容33000m3[一期11000m3(4年)、二期22000m3(8年)]。公司实际只建设一期工程,全部按照II类场设计,实际建设有效库容为62333m3。
处理工艺:填埋处置。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勤县东顺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昊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9年10月编制完成了《120000立方米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0月22日以武环民发〔2019〕128号文件对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目前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保验收条件。
公示内容: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以及检查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0年7月3日-2020年8月3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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