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勤县红崖山水库至青土湖连通生态输水工程(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民勤县红崖山水库至青土湖连通生态输水工程(变更);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民勤县红崖山水库至青土湖连通生态输水工程建设管理站;
建设地点:民勤县薛百镇、苏武镇、东坝镇、夹河镇等乡镇;起点为红崖山水库总干渠分水闸即龙王庙处(经度:102.9144;纬度:38.4291),终点为沙咀墩处(经度:103.4330;纬度:38.7133)接入总干渠;
项目规模:工程优化设计后实际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56.86km,整修外河两岸岸坡114km,生态固坡898.93亩,进行外河两岸生态护脚长度56.76km,设置生态护坡6.8km,修建泄水闸4座,新建交通桥5座,过水路面10座,渡槽2座。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勤县水务局委托甘肃建荣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9年04月编制完成了《民勤县红崖山水库至青土湖连通生态输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月19日以武环民发〔2019〕25号文件对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以及检查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