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勤县红砂岗工业园区制汽站有限责任公司2台35吨蒸汽锅炉改扩建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检查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民勤县红砂岗工业园区制汽站有限责任公司2台35吨蒸汽锅炉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勤红砂岗工业集聚区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民勤县红砂岗工业园区制汽站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为396.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8.04%。;
建设内容: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有1台35t/h的锅炉房一座。辅助工程有环保附属用房、输煤栈桥及破碎机、引风机房等;公用工程有办公楼、门卫等公用设施,储运工程有煤库、渣库等。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文建华
联系电话:188093111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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