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威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规定,武威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为了加强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有关规定,结合协会会员的实际收支状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管理制度
1.会费的收支纳入协会常设机构的财务账户进行管理,并单独核算,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2.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财经制度,坚持专人审批手续。加强民主理财和定期检查制度。
3.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和会费来源,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年度决算。日常费用开支由协会秘书长审批
二、会费收取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3.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三、会费交纳办法
1.老会员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前交纳当年会费。
2.新会员单位:经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交纳会费;会费按会员证有效期交纳。
四、会费的开支范国
1.为会员提供的无偿服务所需费用
2.为表彰所设立的奖励基金;
3.协会常设机构办公及业务活动费用;
4.其它正当开支
五、会费管理
1.武威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严格按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加强管理,合理支出;
2.收取的会员会费,按照《武威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全部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武威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必要费用开支
3.武威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财务部门必须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明确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主管领导,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加强会费的管理和监督,如实填写有关报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按期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报告会费的年度预算情况。
六、其他
本办法经2019年7月21日武威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2013年修订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